红墙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出席监事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层面 2022 年的绩效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对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 4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467,16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要求,符合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公告》。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唐世民先生、关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