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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2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2023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股 东及股 东代 表共 48 名, 代表 有表 决权的 股份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44 名,代表公司股份 35,959,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946%。具体如下: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8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做出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125,434,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2%;反对 454,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弃权 93,1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411,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62%;反对股份 454,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8%;弃权股份 93,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0%。   表决结果:同意 2,125,367,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1%;反对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审议通过。                         -2-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344,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04%;反对股份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5%;弃权股份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1%。  表决结果:同意 2,125,372,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3%;反对 172,4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34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54%;反对股份 172,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5%;弃权股份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1%。  表决结果:同意 2,125,372,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3%;反对 172,4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34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54%;反对股份 172,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5%;弃权股份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1%。  表决结果:同意 2,125,448,1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反对 190,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425,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49%;反对股份 190,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0%;弃权股份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1%。                       -3-  经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85,181,6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52,5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1%;反对 2,792,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弃权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2,729,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85%;反对股份 2,792,7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64%;弃权股份 436,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1%。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2,125,460,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反对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437,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4%;反对股份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5%;弃权股份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1%。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5,448,1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反对 190,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425,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49%;反对股份 190,214 股,占出席                        -4-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0%;弃权股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1%。  表决结果:同意 2,125,460,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反对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437,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4%;反对股份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5%;弃权股份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1%。  表决结果:同意 2,125,460,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反对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35,437,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4%;反对股份 177,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5%;弃权股份 3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1%。  本议案审议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以同意票 2,124,978,249 股选举黄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4,955,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81%。  黄立先生成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同意票 2,125,258,858 股选举张燕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0%。                       -5-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5,235,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85%。  张燕女士成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以同意票 2,125,115,252 股选举黄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2%。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5,092,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91%。  黄晟先生成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以同意票 2,123,430,620 股选举丁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3,407,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43%。  丁琳先生成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审议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以同意票 2,125,304,104 股选举文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5,281,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43%。  文灏先生成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以同意票 2,125,304,004 股选举张慧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5,280,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40%。  张慧德女士成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同意票 2,125,304,007 股选举郭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                    -6-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5,280,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40%。  郭东先生成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以同意票 2,122,967,222 股选举孙林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2%。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2,944,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156%。  孙林先生成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以同意票 2,125,392,525 股选举易爱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5,369,4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02%。  易爱清先生成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7-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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