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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户中股份数量为 901,77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66,874,337.00 元÷134,650,449 股=0.4966514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66514 元/股。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在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按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901,7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 份(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5 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解散,承诺由原合伙人继承)、蔡勇及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清瀚、侯文礼、李声友、孙晚丰、唐名太、陈怀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咨询联系人:陆皓咨询电话:028-84882755传真电话:028-84846577八、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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