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