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3-02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关规定。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6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名,代表股份数 835,424,6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09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名,代表股份数 196,175,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91%。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 1,030,710,7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9,840,0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的 0.2758%;弃权 252,8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96%。 同意 1,030,710,7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9,840,0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的 0.2758%;弃权 252,8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96%。 同意 1,030,146,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9,275,3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份的 0.5203%;弃权 253,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99%。 同意 1,030,707,7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9,837,0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的 0.2771%;弃权 252,8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96%。 同意 1,031,069,6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0,198,8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的 0.2277%;弃权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2%。 同意 1,031,086,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0,216,1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的 0.2191%;弃权 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 同意 970,157,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69,286,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份的 26.6264%;弃权 7,5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 同意 1,031,086,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0,216,1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的 0.2191%;弃权 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 同意 1,029,742,6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8,871,9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份的 0.8017%;弃权 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 同意 1,030,488,1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9,617,4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份的 0.4786%;弃权 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 同意 1,031,086,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30,216,1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的 0.2191%;弃权 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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