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通 过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 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投 票的 具 体时 间为 : 2023 年 5 月 16 日会议室;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9,144,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1,655,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66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7,488,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0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数为 1,405,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5%;通过网络投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0,993,7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8%;反对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郑承烈先生、叶丽榕女士、浙江天珺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 31,569,434 股。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9,137,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5,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8%;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李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