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5 月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调整,并编制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调整,并编制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并编制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及风险提示的公告(第二次修订稿)》。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 及 风 险 提 示 的 公 告 ( 第 二 次 修 订 稿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五)发行数量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11,68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 (五)发行数量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14,054,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修订。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