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 均胜电子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议案与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魏学哲 鲁桂华 余 方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