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高育慧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董事何元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连军先生、赵利华女士、何元杰女士、范纬中先生、孙振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封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