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召开。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132,466,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3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6,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1,299,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9%。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467,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03%;反对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3,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281%;反对 65,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1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崔宏川律师、周俊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