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会杰)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次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龙羽股票代码:002882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会杰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龙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龙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郑会杰本报告书 指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上市公司、金龙羽 指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 郑会杰性别 男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4405241949******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郑会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的大哥,持股 5%以上股东吴玉花系郑有水的配偶,持股 5%以上股东郑凤兰系郑有水三哥的配偶,股东郑钟洲系郑有水二哥的儿子。 郑会杰、郑有水、吴玉花、郑凤兰、郑钟洲构成《收购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如下:一致行动人 1姓名 郑有水性别 男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4403071958******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一致行动人 2姓名 吴玉花性别 女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4405241958******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一致行动人 3姓名 郑凤兰性别 女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4405241954******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一致行动人 4姓名 郑钟洲性别 男国籍 中国身份证号码 4405821988******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郑会杰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系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计划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郑会杰持有的公司股份 4,3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4,32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3,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2,250,9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 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流郑会杰 36,000,000 8.32% 21,644,942 5.00% 通股 通股 注:郑会杰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4.99999%,经四舍五入后为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2021 年 11 月 26 日)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 本次权益变动报告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流 61,500,000 14.21%郑有水 246,000,000 56.83% 通股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84,500,000 42.62% 无限售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流郑会杰 36,000,000 8.32% 21,644,942 5.00% 通股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流郑凤兰 30,000,000 6.93% 25,671,000 5.93% 通股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流吴玉花 25,000,000 5.78% 25,000,000 5.78% 通股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流郑美银 5,000,000 1.16% 0 0 通股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无限售条件流郑钟洲 0 0 4,000,000 0.92% 通股 通股合计 - 342,000,000 79.00% - 322,315,942 74.46% 注:郑有水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的 75%即 184,5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变动数量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价格区间 股份来源 (股) 首发上市 前已发行 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 会 杰 日期:2023 年 5 月 17 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所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上市公司名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股票简称 金龙羽 股票代码 002882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 露 义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郑会杰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6,000,000 股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8.32%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21,644,942 股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4.99999%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3.32%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 变动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变动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 是 否 拟 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明确的来 12 个月 内 继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续增持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 市 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 会 杰 日期:2023 年 5 月 17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