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 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次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着谨慎的原则,经仔细研究,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新锐工具有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控股孙公司澳大利亚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洲 AMS”)少数股东股权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澳洲 AMS 的控制,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盈利水平。本次交易的方式和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铭、孙晓彦、周余俊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