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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3-03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7,433,389 股股份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股本,即1,119,146,5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89,531,721.1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上述调整原则将方案调整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684,1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7,433,389股后的1,116,250,7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调整原则一致。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红年度:2022 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东。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3,684,10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7,433,389 股后的 1,116,250,71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0.80207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186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2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3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 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7897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78974 元/股=89,531,679.14÷1,133,684,103 股)。   综上,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七、有关咨询方法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咨询联系人:吴美剑咨询电话:0579-88888668传真电话:0579-88888080八、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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