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次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史建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司”)控股股东史建伟先生与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鸿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史建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鸿宝光1号基金”)。嘉鸿宝光1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7,4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含本数)的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史建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一)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史建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20421195801****32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嘉鸿宝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号:SVF556 备案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AY2N23A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寿昌镇横山社区文化路 2 号 232-23 法定代表人:高嘉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13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平安财富大厦西楼 403 室 受让方与史建伟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史建伟 乙方(受让方):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鸿宝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南方精工 17,400,000 股股份(占南方精工股份总数的 5%)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指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南方精工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0%为定价基准确认,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8.97 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56,078,000元(大写:壹亿伍仟陆佰零柒万捌仟元整) 。 首期股份转让价款 1,000,000.00 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 35,000,000.00 元(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乙方应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120,078,000 元(大写:壹亿贰仟零柒万捌仟元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甲方收取转让价款银行账户: 账户名:史建伟 账号:6236******5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收到首期股份转让价款且甲方具备转让条件后,与乙方共同前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乙方将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后,根据登记的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有股东相应的权利、承担股东相应的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2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5.47%。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史娟华 大宗交易 2022年11月14日 11.82 164.28 0.47 史建伟 协议转让 2023年5月17日 8.97 1,740.00 5.00 合计 - - 1,904.28 5.47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当时总股 股数 占当时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史建伟 137,800,000 39.60 120,400,000 34.60 史维 9,200,000 2.64 9,200,000 2.64 史娟华 1,642,770 0.47 0.00 0.00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 6,957,230 2.00 6,957,230 2.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55,600,000 44.71 136,557,230 39.24 注: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华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史建伟先生、史维女士、史娟华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嘉鸿宝光1号基金通过本次协议受让持有公司股份17,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含本数)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权发生变更。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并且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