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鑫-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5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6)。 经公司自查发现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新)春)医药有限公司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新)》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王飞、李拓、帕力旦·尼亚孜变更为范水波、李拓、帕力旦·尼亚孜。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持有公司 7.7%的股份表决权,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更换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除上述取消及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新如下: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月 29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1)截至2023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新)》 选举帕力旦·尼亚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 上 述 议 案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6: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孟祥金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邮编:130041 电子信箱:zixin@zixinpc.cn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和下午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序号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新)》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