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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精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杜婕、吴吉林、江泽利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   婕       吴 吉 林            江 泽 利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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