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庞大-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件的回复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次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59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公告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3】0333 号);2023年 05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3】【0559】号),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根据《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 2020 年、2021 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 亿元、11 亿元、17 亿元,或 2020年、2021 年、2022 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 35 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 2022 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年和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80 亿元、9.02 亿元和-14.41 亿元,三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0.41 亿元。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投资人需补足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 34.59 亿元。 公司两次向重整投资人发出了《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发出落实业绩补偿承诺的函》,重整投资人回复,如下: (一)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复:2023 年 4 月 29 日,庞大集团公布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深商集团及国民运力将根据《重整计划》中关于业绩补偿承诺的规定,在 2023 年 7 月底前以现金方式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 34.59 亿元,具体业绩补偿的实施计划,正在拟定中。 (二)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元维资产同意将深商北方、金信科技、天南科技、国民运力数通科技和深商金控目前合计持有的约 23.5 亿股庞大集团股票作为现金补偿的保障。 依据重整投资人回函,深商集团及国民运力将于 2023 年 7 月底前补足 34.59亿元,公司将会持续关注承诺事实的进展,并根据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上述重整业绩补偿义务已经产生,且不因公司触及面值退市而免除。公司作为受偿人,公司将持续督促重整投资人制定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资金准备情况及其他履约保障措施。若重整投资人在承诺日期前不能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将要求重整投资人通过追加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加强履约保障,若仍无法完成业绩补偿,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向重整投资人追偿。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极督促重整投资人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履约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涉嫌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的事项 (一)关于大额款项的收回情况收款中合计 10.05 亿元的款项对应的相关交易尚未完成,相关款项余额占 2023年即将到期留债的比例为 66.29%,相关业务能否正常开展、相关款项能否正常回收对留债的偿付造成较大影响。 截至目前,大额其他应收款已收回 7.3 亿元,占 10.05 亿大额应收账款的展自查自纠,关于上述事项是否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或虚构无任何商业背景的交易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不确定。若存在上述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性、必要性及公允性,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决定取消该议案。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 三、关于上市公司回购和股权转让事项 (一)关于回购计划的实施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期间回购金额 2.5 亿元的股票。见的审计报告,因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大额应收款项未收回、破产重整到期债务等事项,会计师认为公司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正在论证,回购股份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截至目前,尚不具备实施回购的条件。 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媒体发布回购资金已到位信息。公司是根据当时的存量货币资金结余情况予以回复,并未充分考虑到公司当时正在论证公司是否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未同步提示可能不具备实施回购条件的重大风险。 根据重整投资人的承诺,公司预计将在 2023 年 7 月底前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 34.59 亿元。公司作为受偿人,公司将持续督促重整投资人制定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资金准备情况及其他履约保障措施。若重整投资人在承诺日期前不能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将要求重整投资人通过追加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加强履约保障,若仍无法完成业绩补偿,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向重整投资人追偿。业绩承诺补偿款的落实将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则依回购计划将在 2023 年 10 月 23 日内实施并完成回购义务。 (二)关于央企进驻、股权转让的报道 关于国企已入场的相关报道不属实。目前,公司初步核实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向媒体提供不实信息。公司将继续核实媒体报道相关情况,如发现公司或相关方存在违规向媒体提供不实消息的情况,公司将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未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没有任何需要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方案。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