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次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有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有关议案,经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现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何平林先生、胡三高先生及韩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何平林先生、胡三高先生及韩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1-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何平林先生、胡三高先生及韩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谷大可 夏鹏 张鹏 -2-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