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次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的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公楼四楼会议室。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53,500,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59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3,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4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50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0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69%;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69%;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8%。 表决结果:通过。款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00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1%;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826%;反对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0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2%;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679%;反对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28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0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8%;反对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2,7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2,701股。 王爱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1股。 张世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1股。 李宗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1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1股。 李慧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股。 王亚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股。 孙建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股。 刘树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5,8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5,800股。 王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53,494,700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9,494,700股。 于保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宣读了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郑茜元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