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3-02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任意时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104,7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667%。其中: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6,718,8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6658%。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185,3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184%。 (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462,9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43,5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708%。 (二)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462,9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43,5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708%。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462,9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43,5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708%。 (四)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462,9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43,5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708%。 (五)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462,9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43,5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708%。 (六)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462,9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43,5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708%。 (七)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547,816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1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68,967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641,700 股(含网络投票),弃权 1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4363%。 与本事项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