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次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推荐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阮晓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戚振东陆文龙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