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泉,被开除党籍!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次
3个月前被查的建行天分原资深专员张龙泉,调查结果水落石出。 5月18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显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原资深专员张龙泉被开除党籍。 据通报,张龙泉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家属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利,由信贷客户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取银行贷款方面谋取利益,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来看详情—— 索取他人巨额财物 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原资深专员张龙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龙泉存在以下问题: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长期借用信贷客户车辆,接受信贷客户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打高尔夫球。 对组织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廉洁意识淡漠,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家属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利,由信贷客户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决策购置网点营业用房,造成重大损失;家风不正,对直系亲属失管失教。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取银行贷款方面谋取利益,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张龙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龙泉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张龙泉相关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天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2月被查 曾任分行负责人 2月2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原资深专员张龙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及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张龙泉此前曾任建设银行天津保税区分行负责人,于2017年2月变更为他人。 除张龙泉外,今年以来中纪委通报的建行被查干部还包括:河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秀昆、深圳市分行资深专员赵芝然、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易景安。相关地方纪委监委还通报了建行无锡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徐海峰、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建章、甘肃省玉门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雒玉亮等人被查的消息。 另外,建行深分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业、研修中心华南研修院原副院长、资深副经理李保奇、湖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龚蜀雄等多人均在今年被“双开”。 今年2月,建设银行党委会同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指出,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建设银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要保持高压惩腐的力度、节奏、态势不动摇,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