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量:次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现对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曾国安 刘志宇 张志宏 马春华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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