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168号,托尼洛兰博基尼书苑酒店,凝香阁。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金成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5,016,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1.8219%。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4,121,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363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7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64,536,3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3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 134,158,523 股,反对 857,78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9%。 同意 134,158,523 股,反对 857,78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9%。 同意 134,158,523 股,反对 857,78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9%。 同意 134,158,523 股,反对 857,78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9%。 同意 119,157,523 股,反对 858,780 股,弃权 15,000,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54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8,677,523 股,反对 858,780 股,弃权 15,000,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266%。 同意 134,047,722 股,反对 968,581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2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92%。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丁一律师、周赟律师 (三)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