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投资”)与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二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69,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收到高新投投资、人才二号基金出具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有关减持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秋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8672498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06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388,00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注册地址 围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6801-01D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 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经营范围 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 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以上经 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 2010 年 6 月 29 日 至 2030 年 6 月 29 日股东结构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8 楼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名称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G2343D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2017 年 04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注册地址 围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6801-01G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 信托、金融资产项目、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经营范围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 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 2017 年 4 月 18 日 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股东结构 深圳华柏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00%;深圳 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00%;深圳市高新投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18.00%;陈醒鹏持股 2.00%;深圳市南星 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2.00%;柳敏持股 2.00%;广东至盈实 业有限公司持股 2.00%;古远东持股 1.00%;张慧民持股 股 1.00%;邵伟持股 0.50%;潮州市汇泉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 0.50%。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8 楼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高新投投资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19 日 26,079 0.0196 合计 26,079 0.019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数量 持有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 (%) 无限售条 高新投投资 2,905,600 2.1783 2,879,521 2.1587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人才二号基金 3,789,900 2.8412 3,789,900 2.8412 件流通股 合计 6,695,500 5.0195 6,669,421 4.99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新投投资、人才二号基金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