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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 8.53 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62,050,006 股变更为 861,924,00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862,050,006 元减少为 861,924,006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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