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家居装修装饰时尚门户网站
首页 >> 股票基金

九阳股份-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0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7,017,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00,000股后的763,01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228,905,100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 股 本 折 算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228,905,100 元 ÷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435元/股。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为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763,017,000股;原则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763,017,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注】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0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7,017,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00,000股后的763,01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228,905,100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 股 本 折 算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228,905,100 元 ÷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43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下沙银海街 760 号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缪敏鑫   咨询电话:0571-81639093   传真电话:0571-81639096   八、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