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次
鲁阳节能(00208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秦晓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鹿晓琨先生、郑维金先生、马中军先 生、赵生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刘兆红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按月发放,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薪酬的确定 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胡命基 李军 朱清滨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智德行健 | 志在相伴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