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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 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

    !"#$%&'()*+,-./0123456789:       @A&BCD !"#$%&'() 158 *+,(- 4 .        /0·12                                    !  !" #$%&%'()*+ ,-.'(-.%)/0 ,-$'1-$')23 -4'(54'()67 (8.'(1-48)9: ;%’.'?   (一) 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方回避了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三)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亚世光电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亚世光电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18,523,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亚世光电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 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5,239,5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 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5,239,5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8%;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12%;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亚世光电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形式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ABC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此页以下无正文)亚世光电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颜   羽                       见 证 律 师 :杨柳怡                              边科宇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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