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量:次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郑煤机股票代码:A 股 601717 H 股 00564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郑州市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文路 88 号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5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资本 指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运营集团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郑煤机 指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资本运营集团 指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安阳钢铁 指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郑煤机 10%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无偿划转至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文路 88 号法定代表人 张永星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349519649C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期限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股东情况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持有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 100%股权通讯地址 郑州市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文路 88 号联系电话 0371-61770826 投资与资产管理;机械装备领域相关技术研究与开发;社会经济咨经营范围 询;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它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王彦立 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中国 郑州 否张永星 党委委员、总经理 男 中国 郑州 否 党委副书记、纪委程翔东 书记、工会主席、 男 中国 郑州 否 职工董事 王跃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郑州 否丁海军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郑州 否刘海涛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洛阳 否 陈迪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郑州 否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郑煤机 13.68%股份、及拥有安阳钢铁 66.78%权益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组建方案,根据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搭建投资运营平台履行功能使命的战略部署,按照“成本最低、效率优先、资源匹配”思路,将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持有的郑煤机10%股份无偿划转至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简介 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郑煤机 10%股份无偿划转至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股份,并通过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8%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河南资本运营集团通过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68%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直接持有郑煤机 10%股份,并通过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投资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8%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主体 划出方: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划入方: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被划转标的股份及划转基准日义务自股份过户完毕后由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享有及承担。 (三)被划转企业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职工身份转变;划转完成后,被划转企业依法存续,继续履行与职工所签劳动合同,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四)被划转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等 本次划转完成后,被划转企业划转前的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等仍然由被划转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协议签署双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数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五)协议的生效 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协议生效:得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批准。四、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郑煤机 178,224,597 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如下:份无偿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七、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永星(本页无正文,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永星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省 公司 在地股票简称 郑煤机 股票代码 601717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 信息披露义 郑州市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人名称 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园人文路 88 号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普通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243,892,381 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直接持股比例占郑煤机总股本的 13.68%比例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直接持股数量由 243,892,381 股减少至 65,667,784 股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直接持股比例由 13.68%减少至 3.68%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本页无正文,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永星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