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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开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量: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ST 开元       公告编号:2023-078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元教育”)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与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豁免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6:00 以线上通讯表决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筹集全资子公司长沙麓元能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麓元能材”)运营资金,公司拟与长沙朴琳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琳新能源”)及湖南钛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钛熙科技”)对麓元能材进行增资。麓元能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 万元增资至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84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朴琳新能源增资 1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钛熙科技增资 96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对麓元能材的持股比例为 51%,朴琳新能源对麓元能材的持股比例为 25%,钛熙科技对麓元能材的持股比例为 24%,公司对麓元能材的持股比例由 100%变更为 51%。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麓元能材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鉴于丁福林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拟聘任董世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世才先生简历附后)   审议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告编号: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8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资格,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总量进行调整,激励总人数由 8 人调整为 7 人,激励总量由 1,980.00万股调整为 1,600.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审议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22 日为授予日,按 2.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3)。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附:董世才先生简历  董世才,男,汉族,1981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截至目前,董世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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