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量:次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钟舒乔先生担任总裁,同意聘任王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首席研发官,同意聘任 Thomas Kenneth Graham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崔运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同意聘任黄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木存先生、张永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二、关于 2023 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胜军 董书魁 乔贵涛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