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3-022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2023年 5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71,435,8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2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45,18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48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6,248,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775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9,343,8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04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8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1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4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39,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 表决结果:同意 71,4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39,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1,4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39,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1,4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39,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1,4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39,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1,4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39,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1,431,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339,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