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3-03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周一)下午 16: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 156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兆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名,其中周平等 1 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鉴于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380 人调整为 379 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由 1,505.18 万份调整为 1,503.18 万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5月22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9名激励对象授予1,503.1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0元/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三、备查文件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