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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8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 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一、重要内容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9:15 - 9:25,9:30 -年 5 月 23 日 9:15 -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0,498,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06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212,7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303%。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212,7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30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关于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关于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关于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关于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关于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  同意 133,073,9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575,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0%;反对 63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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