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 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决议的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车成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尹伟令先生、祝振茂先生、李勇先生、刘付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彦鑫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王 鸣 刘海波 王咏梅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