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10:00 在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金融城 5号楼)3 楼报告厅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已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审查判断。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即 2023 年 4 月 29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于中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通知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提示了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股股东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即 9:15-9:25 ,日的 9:15-15:00。号(金融城 5 号楼)3 楼报告厅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剑锋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公告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及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29 名,代表股份 2,070,596,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691%。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网络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公告列明事项相符。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相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149,074 99.8818 2,278,800 0.1100 168,300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149,074 99.8818 2,278,800 0.1100 168,300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126,374 99.8807 2,301,500 0.1111 168,300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094,074 99.8791 2,333,800 0.1127 168,300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180,774 99.8833 2,247,100 0.1085 168,300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288,274 99.8885 2,137,400 0.1032 170,500 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110,474 99.8799 2,367,400 0.1143 118,300 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4,902,873 99.7020 2,407,200 0.2874 87,600 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09,668,515 99.8646 2,364,700 0.1304 87,600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27,471,298 99.8659 2,364,700 0.1292 87,600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A股 1,851,349,617 99.8677 2,364,700 0.1275 87,600 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166,574 99.8826 2,342,000 0.1131 87,600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8,166,574 99.8826 2,342,000 0.1131 87,600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3,199,204 99.6427 7,309,370 0.3530 87,600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3,160,104 99.6408 7,348,470 0.3548 87,600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6,961,974 99.8244 3,621,400 0.1748 12,800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63,473 99.5660 3,621,400 0.4324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63,473 99.5660 3,621,400 0.4324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63,473 99.5660 3,621,400 0.4324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63,473 99.5660 3,621,400 0.4324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76,873 99.5676 3,608,000 0.4308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54,173 99.5649 3,581,600 0.4277 61,900 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76,873 99.5676 3,558,900 0.4249 61,900 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4,624,773 99.6688 2,760,100 0.3296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825,973 99.5734 3,558,900 0.4249 12,800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875,973 99.5794 3,508,900 0.4190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63,473 99.5660 3,621,400 0.4324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63,473 99.5660 3,621,400 0.4324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4,624,773 99.6688 2,760,100 0.3296 12,800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7,918,774 99.8706 2,628,300 0.1269 49,100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4,624,773 99.6688 2,723,800 0.3252 49,100 0.0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3,776,873 99.5676 3,571,700 0.4265 49,100 0.0059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6,961,974 99.8244 3,621,400 0.1748 12,800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66,975,374 99.8251 3,608,000 0.1742 12,800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4,774,873 99.6867 2,610,000 0.3116 12,800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