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04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内容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后明确,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能否就具体业务达成实质性合作存在不确定性。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如达成具体业务合作,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以及合同实施情况而确定。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 )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双方将依托各自的品牌优势,围绕双方在各自行业领域的优势资源,在康养旅居、医养服务等方面相互赋能,资源共享,促成共同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支持和友好的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信管”)间接持有公司超过 5%股份,二号信管系海航投资的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海航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 123 号长江写字楼 2129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卫军 成立日期:1993 年 5 月 27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 关联关系:二号信管间接持有公司超过 5%股份,同时二号信管系海航投资的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控股股东。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经查询,海航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原则 ㈠ 互利共赢原则。双方应积极推动合作项目实施,促进共同发展,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㈡ 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将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发挥各自资源平台优势,共同开展深入合作。 ㈠ 康养旅居业务合作 康养旅居是一种全新的旅游概念和养老方式,它由两部分组成,即外在的旅居和内在的康养。旅居既不是旅行社的常规旅游,也不是养老院的常规养老,是集居住、旅游、度假、疗养、康养为一体的“移动养老” ,让老人在一个安全私密,整洁舒适的环境中进行颐养,是人们对健康、幸福的需求和休闲娱乐生活的追求。 海南和悦家养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和悦家”)是甲方旗下康养旅居投资与运营平台、旅居养老综合服务商,目前海南和悦家已与海航信管旗下多家酒店进行合作,建立康养旅居运营基地。双方将依托甲方现有的康养旅居运营基地资源及养老服务运营经验和乙方丰富的旅游经验及专业化的团队,以“康养服务,旅居随享,臻选美好生活”为理念,共同设计开发针对活力老人群体的短期康养旅居度假产品,并借助乙方成熟的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形成优势互补,打造康养旅居服务平台。 ㈡ 医养服务业务合作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医疗先行区”)于 2013年 2 月 28 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并被赋予九条优惠政策,园区试点发展特许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医美抗衰等国际医疗旅游相关产业。 鉴于甲方旗下公司海南和悦家已与乐城医疗先行区内博鳌未来医院等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将以甲方为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甲方在乐城医疗先行区的医养资源和乙方的高端客户资源,推进医养服务相关业务落地,打造新型医养旅游示范产品,构建优质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形成高端客户健康管理模型,建立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双方将积极推进自有资源与对方资源的融合,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促进业务发展,适时根据业务匹配需要,展开更深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双方全方位商业价值提升。 第三条 合作机制 ㈠ 为了加快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的落实,双方建立务实高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㈡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各方应在每一项合作对应的具体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权责。 第四条 保密约定 ㈠ 双方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㈡ 除本协议规定工作需要或法律法规要求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约定事项及具体合作协议约定事项。 ㈢ 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各方的名号、品牌使用权等均归属各方自身,不因本协议的签署而产生任何许可或联营。各方承诺,任一方进行含有本协议其他方的任何对外宣传均应事先通知其他方。 第五条 其他 ㈠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㈡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㈢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作协议中进一步加以明确。本协议除第四条外,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各方以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将依托海航投资现有的康养旅居运营基地资源及养老服务运营经验和凯撒旅业丰富的旅游经验及专业化的团队,以“康养服务,旅居随享,臻选美好生活”为理念,共同设计开发针对活力老人群体的短期康养旅居度假产品,并借助凯撒旅业成熟的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形成优势互补,打造康养旅居服务平台。 鉴于海航投资旗下公司海南和悦家已与乐城医疗先行区内博鳌未来医院等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将以海航投资为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海航投资在乐城医疗先行区的医养资源和凯撒旅业的高端客户资源,推进医养服务相关业务落地,打造新型医养旅游示范产品,构建优质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形成高端客户健康管理模型,建立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双方将积极推进自有资源与对方资源的融合,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促进业务发展,适时根据业务匹配需要,展开更深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双方全方位商业价值提升。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公司业务不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确定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具体内容及进度仍需以后续具体协议约定为准,相关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或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被动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67%(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接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海航投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