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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 平煤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债券代码:113066        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2,9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上市。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15,215,9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14,237,880.85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平煤转债”转股价格将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情形对应调整公式进行调整如下:  P1=P0-D=11.79-0.87=10.92 元/股  因此,“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79 元/股调整为 10.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  目前“平煤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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