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简称“易惠科技”)全部股权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而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公司已对续存的担保事项后续处理方案在与腾云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大健康”)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作了明确约定及安排,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有限合伙)均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易惠科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易惠科技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易惠科技股东施建安先生、上海易之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腾云大健康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易惠科技 56.5217%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易惠科技股权,不再将易惠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则公司对易惠科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事项将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 (二)关联担保说明 鉴于公司拟向腾云大健康转让所持有的易惠科技 56.5217%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易惠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易惠科技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建安 注册资本:6,9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NQHH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504 之一 成立日期:2016 年 0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 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 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广告设计、 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档案整理服务。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 出口;呼叫中心;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易惠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易惠 科技股权;因公司董事黄文灿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东红先生现任易惠科技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建安先生现任易惠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易惠科技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易惠科技股权结构 易惠科技目前为公司持股 56.5217%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其股权结构 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6.5217% 3,900.00 腾云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56.5217% 3,900.00上海易之众企业管理中心 上海易之众企业管理中(有限合伙) 28.2609% 1,950.00 心(有限合伙) 28.2609% 1,950.00施建安 15.2174% 1,050.00 施建安 15.2174% 1,050.00 合计 100.00% 6,900.00 合计 100.00% 6,900.00 (四)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易惠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曦先生;本次交易后,易惠科技实际控制人为腾云大健康实际控制人 黄涛先生。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12-31(经审计) 2023-03-31(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06,306,662.89 210,425,186.32负债总额 167,167,169.50 177,725,456.98股东权益合计 39,139,493.39 32,699,729.34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65,570,882.39 20,902,518.97营业利润 -54,091,196.32 -6,605,202.36净利润 -53,713,859.22 -6,439,764.05 (六)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易惠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担保系公司转让易惠科技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后被动形成的 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综合授 授信担保额 担保余额 担保 担保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信银行 度(万元)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渤海银 行股份 有限公 信用担保、易联众 易惠科技 司厦门 1,000.00 1,000.00 2022/9/29 2026/9/28 抵押担保 自由贸 易试验 区分行 合计 1,000.00 1,000.00 — — —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同腾云大健康对续存的担保事项后续处理方案在《股权转让协议》中 做出了明确约定及安排,包括易惠科技承诺在交割日后一个月内,将该笔银行贷 款的保证人及其抵押物变更为非公司及公司关联方的主体,或易惠科技将该笔贷 款及利息清偿完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易惠科技全部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事项,实质为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对控股子公司易惠科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履行担保义务,易惠科技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由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易惠科技综合授信事项尚未到期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对易惠科技存续的担保事项后续处理方案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了明确约定及安排,公司为易惠科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我们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易惠科技全部股权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而被动形成的,在担保未获解除前,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对易惠科技存续的担保事项后续处理方案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了明确约定及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科技全部股权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而被动形成的,在担保未获解除前,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对易惠科技存续的担保事项后续处理方案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了明确约定及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将督促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的约定及安排尽快处理关联担保事宜。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 13,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30%,除本次股权转让后将被动形成上述关联担保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