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10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22 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普通股股东人数 16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4,844,013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3885(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 《关于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818 99.9998 0 0.0000 195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4,843,623 99.9997 195 0.0001 195 0.0002(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 股 5% 以 上普通股股东持股 1%-5%普通股股东持 股 1% 以 下普通股股东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通股 52,528 99.6301 0 0.0000 195 0.3699股东市值 50 万以上普通股股东(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计师事务所的 ,623 7 议案》(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况之(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石磊、王琪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