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3-02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生会议室为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 代表股份 751,569,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9.2389%。截至股权登 记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95,926,265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10,452,372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 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1,085,473,893 股。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7,253,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53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 47,254,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33%。 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序号 议案名称 类别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751,489,107 99.9893% 1,700 0.0002% 78,900 0.0105%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 中小投 资者 整体 751,489,107 99.9893% 1,700 0.0002% 78,900 0.0105%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 资者 整体 751,489,107 99.9893% 1,700 0.0002% 78,900 0.0105%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中小投 资者 整体 751,567,607 99.9997% 1,700 0.0002% 400 0.0001%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 中小投 资者 整体 751,568,007 99.9998% 1,700 0.0002% 0 0.0000%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中小投 资者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整体 47,252,108 99.9956% 1,700 0.0036% 400 0.0008%议案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中小投 酬的议案 资者 整体 751,489,107 99.9893% 1,700 0.0002% 78,900 0.0105%议案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 资者 整体 749,352,197 99.7049% 2,138,610 0.2846% 78,900 0.0105%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中小投 资者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整体 751,567,607 99.9997% 1,700 0.0002% 400 0.0001%议案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中小投 议案 资者 整体 730,480,775 97.1940% 21,088,532 2.8059% 400 0.0001%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 中小投 资者 整体 730,480,775 97.1940% 21,088,532 2.8059% 400 0.0001%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 中小投 资者 整体 730,480,775 97.1940% 21,088,532 2.8059% 400 0.0001%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资者 整体 730,480,775 97.1940% 21,088,532 2.8059% 400 0.0001%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资者 整体 730,480,775 97.1940% 21,088,532 2.8059% 400 0.0001%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 中小投 资者 整体 730,480,775 97.1940% 21,088,532 2.8059% 400 0.0001%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资者 本次会议共审议 15 项议案,其中第 9 项、第 12 项、第 13 项、第 14 项议案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第 6 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廖敏、杨小昆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