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天津普林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产业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 年 10 月 19 日)》中新增的“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 10,162.77 万元购买 TCL 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5,693.8776 万元。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C3982 电子电路制造”,细分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 年 10 月 19 日)》中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C3982 电子电路制造”,细分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同行业并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志文 曾文辉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