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3-031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3.26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3.11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31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 ,债券代码“127025” 。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第一次调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347,522,91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第二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65,988,04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8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413,653,151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5.28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2.78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7540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151 股) 。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 (三)第三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 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0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479,641,399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1.20 元/ 股,k 为增发新股 率 0.072015 (即:178,571,428 股/2,479,641,399 股) 。P1=(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生效。 (四)第四次调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13.26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 。 结合上述规定,公司将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3.26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1485001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 0.15 元/股)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P1=P0-D=13.26 元/股-0.15 元/股=13.1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11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