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量:次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 【CIMC】2023-04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调整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集集团”,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 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本集团 2023 年度担保计划总额为人民币 850 亿元,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洋科技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CIMC】 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系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现因烟台国丰集团根据其已发行的债券相关条款规定,未能按照出资比例向烟台海洋科技集团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因烟台国丰集团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烟台海洋科技集团运营决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公司拟在前述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的基础上,提请豁免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的股东烟台国丰集团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同时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 9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担保计划部分调整的内容如下,调整后的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担保计划部分调整的内容 本次调整将在前述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的《关于中集集团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基础之上,增加以下内容:国丰集团未能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但因烟台国丰集团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烟台海洋科技集团运营决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可豁免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的股东烟台国丰集团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同时烟台海洋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5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 69 号创业大厦西塔裙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 亿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80.04%股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 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设计 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 探设备销售;船舶制造;船舶设计;船舶修理;船舶销售; 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结构制造; 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渔业机械 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贸易代 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 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67,035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84,90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82,131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23,459 万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14,704 万元。(经审计) 除上述事项外,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的《关于中集集团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内容无变动。 上述调整将与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的《关于中集集团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合并,并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部分调整中集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日常业务需要以及促进业务发展而进行。同时,本公司开展对外担保是依据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且本公司不断规范对外担保事项和加强风险控制。 本公司开展对外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