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量:次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发言内容应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公司相关人员将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5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2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12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5 日 至 2023 年 6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源浩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读、审议议案: 议案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四:《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六:《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一)签署会议文件;(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散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经营情况利 润 -28,978.29 万 元 ,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的 净 利 润-33,849.16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4.2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31 亿元。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集组织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号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期限 的议案》《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东大会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 订的议案》等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案》。 临时股东大会 助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 案》等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号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 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截至 2021 年 9 月)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2021 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的议案》。 审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第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十五次会议 董事会工作报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 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 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 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豁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 订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 。 二十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的议案》《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第 修订的议案》 《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 案》等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二十三次会议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并为各专门委员会的有效履职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产生、人员组成及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各委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内控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号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第一届董事会审 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截至 2021 年 9 月) 会议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 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2021 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 《关于(截至 2021 年 9 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2021 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十四次会议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 日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及其 第一届监事会第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就公司在报告期的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其承诺,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利,致力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22 年度,公司各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执行,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遵循了公允性和公平交易原则,对全体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逐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最大程度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监督职能,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等方面的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定期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防范企业风险。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平,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实际运作及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4998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004.81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78.29 万元。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简要汇报如下,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50,048,102.91 474,152,719.78 -26.17 258,945,477.26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343,853,337.64 461,149,335.98 -25.44 252,435,623.60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89,782,905.27 -311,275,331.48 不适用 -615,103,695.58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38,491,610.84 -301,534,829.71 不适用 -230,263,980.73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4,980,612.92 -27,082,339.53 不适用 -250,092,971.38 净额 本期末比上 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总资产 3,427,187,520.54 2,554,282,149.46 34.17 2,638,326,141.89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6 不适用 -1.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6 不适用 -1.7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90 -0.84 不适用 -0.64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6 -13.27 不适用 -39.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2.69 -12.86 不适用 -14.84 资产收益率(%) 增加 27.00 个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8.73 81.73 110.28 百分点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有所下降。为把握行业发展的窗口期,抢占未来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公司在人才、技术战略方面围绕中长期主动布局规划,仍保持着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还无法覆盖中长期布局投入需求,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978.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6.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49.1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12.26%。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期末变 动比例 (%) 主要系 2022 年公司募集资货币资金 1,709,072,445.88 1,157,680,396.68 47.63 金到位所致。交易性金 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购买融资产 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 2022 年末取得应收票据 13,415,523.01 25,512,933.48 -47.42 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主要系 2021 年末采购芯片预付款项 14,134,877.05 37,262,335.94 -62.07 到货所致。其他流动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额增加 资产 所致。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大额债权投资 92,855,400.07 51,417,900.03 80.59 存单投资所致。 主要系总部大厦建设投资在建工程 144,340,430.69 48,305,581.27 198.81 增加所致。 主要系 2022 年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 产 所致。长期待摊 费用 主要系公司可弥补亏损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致。其他非流 主要系公司光罩预付款增动资产 加所致。 主要系享受中小微企业增应交税费 11,885,214.09 6,261,099.61 89.83 值税缓缴政策,增值税缓缴 额累积增加所致。 主要系 2022 年支付租金所租赁负债 30,740,433.96 50,169,477.09 -38.73 致。 主要系 2022 年发行股票及资本公积 4,072,373,243.46 2,890,638,069.29 40.88 股份支付增加所致。 三、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50,048,102.91 474,152,719.78 -26.17 营业成本 197,333,937.58 248,535,390.03 -20.60 销售费用 63,512,273.07 63,694,412.80 -0.29 管理费用 142,641,767.75 158,408,552.30 -9.95 财务费用 -39,258,320.77 -27,180,178.98 不适用 研发费用 380,591,553.65 387,519,899.41 -1.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80,612.92 -27,082,339.53 不适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2,747,654.88 -278,718,971.76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9,793,681.65 -5,169,046.83 不适用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且使用受限的定期存款到期减少所致。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比大厦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五: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各项相关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秉承稳健、谨慎的原则,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的战略发展目标及经营规划,并综合行业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及市场状况进行编制。 二、基本假设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以如下基本假设作为基础:税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三、2023 年度经营规划视觉传感器市场,科学制定经营策略,不断赋能行业发展和助力产业升级,确保公司朝着既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六: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78.29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18,315.32 万元;2022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86,797.44 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八: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 2023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信用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九: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131,203.30 万元,实收股本为 40,000.10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