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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量: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有关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董事意见  在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现就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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