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量:次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致: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的“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并经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披露易网站的《2022 年 度股东大会通告》和《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以下 统称会议通知); 会通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刊 载于港交所披露易网站的《海外监管公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刊 载于港交所披露易网站的《海外监管公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录及凭证资料; 况的统计结果;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准同意召开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关于召开别股东大会相关安排,有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等文件将另行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于港交所披露易网站刊载了《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和《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长利先生主持。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请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 A 股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4,364,575,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50536%。 根据公司提供的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 A 股股东网络投票结果,参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6,168,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5895%。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A 股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 A 股中小投资者)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 A股股份 1,759,42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4099%。 根据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的 H 股股东资格确认结果及 H 股股东投票结果,现场出席公司本次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463,978,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804%。 综上,出席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154,721,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36235%。 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 根据公司提供的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26,168,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0.829206%。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综上,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73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34,690,743,484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A 股 股 份 总 数 的 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根据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的 H 股股东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H 股股份 4,463,689,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H股股份总数的 39.98422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中董事杨家义、董事会秘书尹恩刚通过通讯方式接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监事张柏山、朱慧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此外,本所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H 股股东资格确认结果及 H 股股东投票结果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H 股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新议案的情形。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股东性质序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普通决议案 A股 34,674,131,784 99.952115% 16,135,200 0.046512% 476,500 0.001374% 《2022 H股 4,455,911,260 99.819287% 2,000 0.000045% 8,065,000 0.180668% 会报告》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4,131,784 99.952115% 16,135,200 0.046512% 476,500 0.001374% 《2022 H股 4,455,911,260 99.819287% 2,000 0.000045% 8,065,000 0.180668% 会报告》 A 股中小 投资者 年度报 H股 4,455,911,260 99.819287% 2,000 0.000045% 8,065,000 0.180668% 告》 合计 39,130,043,044 99.936971% 16,137,200 0.041214% 8,541,500 0.021815%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4,131,784 99.952115% 16,135,200 0.046512% 476,500 0.001374% 《2022 H股 4,455,911,260 99.819287% 2,000 0.000045% 8,065,000 0.180668% 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 A 股中小 报告》 2,068,977,909 99.203501% 16,135,200 0.773652% 476,500 0.022847% 投资者 A股 34,674,131,684 99.952115% 16,135,300 0.046512% 476,500 0.001374% 《2022 H股 4,462,024,260 99.956227% 0 0.000000% 1,954,000 0.043773% 年度利润 分配方 A 股中小 案》 2,068,977,809 99.203496% 16,135,300 0.773657% 476,500 0.022847% 投资者 《关于 A股 34,674,130,584 99.952111% 16,136,400 0.046515% 476,500 0.001374% 度投资计 合计 39,136,152,844 99.952576% 16,138,400 0.041217% 2,430,500 0.006207% 性支出预 A 股中小 算的议 投资者 案》 《关于续 A股 34,674,131,784 99.952115% 16,135,200 0.046512% 476,500 0.001374% 聘 2023 H股 4,462,022,260 99.956183% 2,000 0.000045% 1,954,000 0.043773% 年度财务 合计 39,136,154,044 99.952579% 16,137,200 0.041214% 2,430,500 0.006207% 报告审计 A 股中小 机构的议 2,068,977,909 99.203501% 16,135,200 0.773652% 476,500 0.022847% 投资者 案》 《关于续 A 股 34,674,131,784 99.952115% 16,135,200 0.046512% 476,500 0.001374% 聘 2023 H 股 4,462,022,260 99.956183% 2,000 0.000045% 1,954,000 0.043773% 年度内部 合计 39,136,154,044 99.952579% 16,137,200 0.041214% 2,430,500 0.006207% 控制审计 A 股中小 机构的议 2,068,977,909 99.203501% 16,135,200 0.773652% 476,500 0.022847% 投资者 案》 《关于独 A 股 34,674,060,584 99.951910% 16,195,700 0.046686% 487,200 0.001404% 立 董 事 H股 4,454,516,030 99.788031% 1,397,230 0.031300% 8,065,000 0.180668% 度履职评 A 股中小 价结果的 2,068,906,709 99.200087% 16,195,700 0.776553% 487,200 0.023360% 投资者 议案》 A股 34,594,639,509 99.722969% 95,495,075 0.275275% 608,900 0.001755% H股 4,439,782,484 99.457977% 22,241,776 0.498250% 1,954,000 0.043773% 合计 39,034,421,993 99.692758% 117,736,851 0.300696% 2,562,900 0.006546% A 股中小 1,989,485,634 95.392000% 95,495,075 4.578805% 608,900 0.029196% 投资者 A股 34,594,772,709 99.723353% 95,481,475 0.275236% 489,300 0.001410% H股 4,462,022,260 99.956183% 2,000 0.000045% 1,954,000 0.043773%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3,927,584 99.951526% 16,326,600 0.047063% 489,300 0.001410% H股 4,439,782,484 99.457977% 22,241,776 0.498250% 1,954,000 0.043773%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3,927,584 99.951526% 16,326,600 0.047063% 489,300 0.001410% H股 4,439,782,484 99.457977% 22,241,776 0.498250% 1,954,000 0.043773%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3,927,584 99.951526% 16,326,600 0.047063% 489,300 0.001410% H股 4,439,782,484 99.457977% 22,241,776 0.498250% 1,954,000 0.043773%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4,060,584 99.951910% 16,193,600 0.046680% 489,300 0.001410% H股 4,461,558,201 99.945787% 466,059 0.010440% 1,954,000 0.043773%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4,060,584 99.951910% 16,193,600 0.046680% 489,300 0.001410% H股 4,461,542,201 99.945429% 466,059 0.010440% 1,970,000 0.044131%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4,060,584 99.951910% 16,193,600 0.046680% 489,300 0.001410% H股 4,461,542,201 99.945429% 466,059 0.010440% 1,970,000 0.044131% A 股中小 投资者 A股 34,674,060,584 99.951910% 16,193,600 0.046680% 489,300 0.001410% H股 4,461,542,201 99.945429% 466,059 0.010440% 1,970,000 0.044131% A 股中小 投资者 《 关 于 A股 5,497,457,715 94.130194% 16,135,200 0.276275% 509,194 0.008719% 至 2026 合计 9,648,747,606 99.508224% 16,137,200 0.166424% 31,547,563 0.325352% 年核燃料 物资供应 与服务框 架协议及 A 股中小 相应年度 2,068,945,215 99.201933% 16,135,200 0.773652% 509,194 0.024415% 投资者 建议年度 交易金额 上限的议 案》 《 关 于 A股 5,486,930,843 15.816700% 26,694,766 0.076951% 476,500 0.001374% H股 2,583,655,774 57.877875% 11,970,000 0.268146% 至 2026 6 % 年金融服 1,613,771,25 合计 8,070,586,617 20.612039% 4.121524% 12,446,500 0.031788% 务框架协 2 议及相应 年度建议 A 股中小 年度交易 2,058,418,343 98.697190% 26,694,766 1.279963% 476,500 0.022847% 投资者 金额上限 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A股 34,674,131,784 99.952115% 16,135,200 0.046512% 476,500 0.001374% 《关于修 H股 4,462,006,260 99.955824% 2,000 0.000045% 1,970,000 0.044131% 订公司章 程的议 A 股中小 案》 2,068,977,909 99.203501% 16,135,200 0.773652% 476,500 0.022847% 投资者 《关于申 A股 34,674,149,284 99.952165% 16,117,700 0.046461% 476,500 0.001374% 请注册与 H股 4,462,006,260 99.955824% 2,000 0.000045% 1,970,000 0.044131% 发行银行 合计 39,136,155,544 99.952582% 16,119,700 0.041169% 2,446,500 0.006248% 债务融资 A 股中小 工具的议 投资者 案》 A股 34,634,280,518 99.837239% 55,986,466 0.161387% 476,500 0.001374% 《关于申 2,355,621,78 52.769562 H股 2,106,025,575 47.178222% 2,330,900 0.052216% 请发行交 5 % 合计 36,740,306,093 93.833654% 6.159176% 2,807,400 0.007170% 式公司债 1 的议案》 A 股中小 投资者 《关于授 A股 34,656,776,818 99.902087% 33,490,166 0.096539% 476,500 0.001374% 予董事会 2,599,174,65 58.225522 发行股份 0 % 一般性授 合计 36,519,610,428 93.270004% 2,632,664,81 6.723748% 2,446,500 0.006248% 权的议 6 案》 A 股中小 投资者 《关于授 A股 34,674,114,890 99.952066% 16,152,094 0.046560% 476,500 0.001374% 予董事会 H股 4,437,869,450 99.415122% 24,138,810 0.540747% 1,970,000 0.044131% 回购股份 合计 39,111,984,340 99.890850% 40,290,904 0.102902% 2,446,500 0.006248% 一般性授 A 股中小 权的议 2,068,961,015 99.202691% 16,152,094 0.774462% 476,500 0.022847% 投资者 案》 上述议案第 13 项至第 17 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是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作为 表决事项: 《关于 2024 年至 2026 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应年度 建议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至 2026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 应 年 度 建 议 年 度 交 易金 额 上 限 的 议案 》 涉 及 的 关联 方 , 共 持 有本 公 司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股东性质序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特别决议案 《关于授予 34,674,114,8 99.952066 16,152,0 0.046560 0.001374 A股 476,500 董事会回购 90 % 94 % % 其中:A 股 2,068,961,01 99.202691 16,152,0 0.774462 0.022847 授权的议 476,500 中小投资者 5 % 94 % % 案》 上述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序号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特别决议案 《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案》 上述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H 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同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章玉婷 刘 畅 单位负责人: 赵显龙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