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3-038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64,862,7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763%。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32,27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0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2,586,7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2,586,7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1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2,586,7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851,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6%;反对 1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461,2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49%;反对 12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8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0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96%;反对 8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274,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4%;反对 588,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998,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37%;反对 588,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