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3-012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从事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金+任期激励等。 按照年薪考核管理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企业经营实际状况领取基本年薪,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质量变革指标、效率变革指标、动力变革指标、专项指标业绩考核确定其绩效薪酬;根据年度创新、改革重组、品牌建设等突出贡献确定激励薪金;根据任期内历年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确定任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奖励薪金、任期激励按相关制度规定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联董事邓嵘先生、赵丰硕先生、王青杰先生、廖成林先生、靳景玉先生和王海兵先生回避表决)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监事龙唯女士、邵懿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